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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办事流程

作者:罗中办公室 来源:教育网站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11-18 09:24:53 【字体:
      一、合同教师生育保险报销申请

申请人到医保中心领取《生育保险报销待遇单》,打印填写《合同教师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模板》1份,银行卡开户名须为申请人姓名)到人事科向经办人提供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经办人在《生育保险报销待遇单》、《合同教师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模板》上签署意见“同意”并签名,告知申请人到教育局办公室加盖教育局公章,盖完章后可直接前往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二、合同教师辞职

1.申请人个人填写辞职申请,并将教师工作证同时呈报所在学校。

2.学校根据个人呈报的辞职申请,填写《关于同意解除ⅩⅩⅩ同志聘用合同关系的报告》并为教师办理好同意离校证明,将个人辞职申请、《关于同意解除ⅩⅩⅩ同志聘用合同关系的报告》、教师工作证、同意离校证明同时报送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如属基层小学、幼儿园,还需报送所在教育(委)办,由教育(委)办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领取人事科开具的《关于同意解除×××同志聘用合同关系的批复》(学校一份,个人一份,教委办一份)

3.辞职所有材料须于当月20日报送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

三、请假

1. 申请人填写教职工请假报告表(或晋江市合同教师请假报告表)一式四份。

2. 病假还需提供病历卡、县级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工资扣除审批表》(或晋江市合同教师请假工资处理审批表)一式三份。属于续假对象还应提供前一次请病假期间治疗的相关材料(如病历卡、诊断证明书、住院票据、用药清单、医保报销清单等材料能证明确属生病休息治疗)及前一次请假报告表。

3. 请产假需提供出生证明、结婚证和生育服务登记表。

4. 注意事项见办理请销假须知

(市人社局工资退休科82002886,国库科82166058)

四、干部个人档案查阅

1. 申请单位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

2. 经教育局人事主管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到教育档案管理中心查阅。

(教育档案管理中心办公电话:6810691668106917

五、退休办理

1. 在退休前一个月由单位报送退休呈批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个人签名,单位盖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到教育局人事科。

2. 教育局人事科根据单位报送的人员,到档案室调取个人档案查询(主要核对姓名、个人身份、籍贯、出生年月、入伍时间、工龄、连续工龄计算开始时间、教龄、职称等信息)。

3.确定信息后通过协同办公下发退休批文。

4.协同办公发文后,可到人事科临领取退休证(给本人)、退休批文(本人、所在单位(乡镇小学幼儿园还需发给教委办)。

5.退休当月5日之后由单位经办人员带退休人员到社保中心办理手续,并由社保开具介绍信到银行领取银行卡或存折。

六、死亡抚恤办理

(一)所在单位向教育局人事科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   死者火化证;

2.   遗属(指死者父母、配偶、子女)健在证明

3.   遗属无业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

4.   子女在学证明;

5.   退休证

6.   牺牲或病故登记卡(一式两份)(可直接打印电子版,双面打印)

7.   离退休人员工资单(到社保中心打印)

8.   退休批文

(二)教育局人事科审批登记卡,签发遗属补助单、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证,

领取登记卡一份、补助单三联、补助证一本。

2.需向社保提供:单位向社保中心提供补助单一联

3. 单位向社保中心提供补助单一份

退休死亡人员: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抚恤金由社保中心发放,遗属定期补助由所在学校发放。

在职死亡人员:丧葬费由社保中心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抚恤金、遗属定期补助由所在学校发放;

七、在编教师辞职

1.个人填写辞职申请,并将教师工作证同时呈报所在学校。

2.学校根据个人呈报的辞职申请,填写《关于同意解除ⅩⅩⅩ同志聘用合同关系的报告》,并为教师办理好同意离校证明,将个人辞职申请、《关于同意解除ⅩⅩⅩ同志聘用合同关系的报告》、教师工作证、同意离校证明同时报送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如属基层小学、幼儿园,还需报送所在教育(委)办,由教育(委)办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辞职所有材料须于当月20日前报送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

4.待晋江市教育局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批文通过协同办公下发到单位之后,由单位派人到人事科领取批文纸质版(一式三份)。

八、退休(职)人员高龄补贴审批

退休(职)人员年满70周岁、80周岁,可相应增加高龄补贴100200元,经办人需报送《高龄补贴审批表》(一式一份)、《高龄补贴审批花名册》(一式三份)、退休人员退休批文复印件到教育局人事科、人社局工资退休科审批,审批结束后,《高龄补贴审批表》送教育局人事科,《高龄补贴审批花名册》送社保中心。

九、学历更改

1.受理时间:每周星期二

2.应提供的旁证材料:

《晋江市干部职工更改学历(学位)申报表》一式三份、学历或学位档案(含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所在院校加盖公章的招生录取名单、报名表、学籍卡、成绩总表、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评审表等材料)、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公布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3.办理程序:


办理流程.jpg

4.注意事项:军转干部转业前在军队院校毕业的可直接确认其学历,不再进行更改学历;军转干部在部队就读,转业后毕业的,可以按规定更改学历;专武班干部参加由上级军事部门统一组织并参加全军统考入学考试的军队院校函授学习可更改学历;其他干部自行参加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毕业证书的,不予更改学历。

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审批

1.申请人填写《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审批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将《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审批表》送人事科办理,属于党员出国的,要到组织部签署意见,保留党籍,其他人员直接到人社局审批。

十一、晋江市教育系统校级干部请假审批

按照《晋江市教育系统学校校级干部请销假管理制》(晋教党组〔201617号)文件执行。

十二、教师集体外出审批

按照《晋江市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管理规定》( 晋教人〔20164号)文件执行。

十三、校本培训验证

1.各单位制定一年(或一学期)校本培训计划,需有具体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一般需采取集中几天的形式,日常教研、听课评课等活动不纳入校本培训范围。各单位每年1月初或7月初送培训计划到人事科备案。

2.各单位每年12月底或1月初(待人事科通知),持参训人员签到表、培训总结等相关培训材料和参训合格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到人事科进行验证。

3.未按规定备案的校本培训不予验证,校本培训应在当年验证,过期无效。

以上事项,如有疑惑,请致电人事科询问:85660294

附件:人事科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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